绿盟科技刘文懋:提升融合化工业安全能力******
光明网讯(记者 李政葳 刘昊)在1月9日举行的中国工业信息安全大会上,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创新官刘文懋表示,我国智能制造呈现融合发展趋势,体现在产业融合、技术融合、网络融合、数据融合等多个维度,例如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5G等先进技术与工业生产的融合,工业生产网络与信息网络、互联网的互联互通等。
“我们在去年提出了云化战略的转型,其中落地的T-ONE项目,T是智慧,ONE就是一站式服务,通过云的思路去扩展安全防护能力。”刘文懋表示,对于企业的安全能力,推动自动化、智能化和实战化进程非常重要,即通过监测、检测、防护和响应闭环的互补,实现全流程、全闭环的安全运营,帮助客户最终解决问题。
本次大会以“数智转型,安全发展”为主题,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、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共同主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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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能够随时连接互联网并与外部各方共享数据的网联化汽车,逐渐开上大街小巷。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,新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,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根据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021年8月发布的《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。《规定》提到,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时,应当合法、正当、具体、明确,与汽车的设计、生产、销售、使用、运维等直接相关;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;应当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;倡导坚持“车内处理”“默认不收集”“精度范围适用”“脱敏处理”等原则,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;还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,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举报。
“智能网联汽车收集数据,驾驶员有没有知情权”“驾驶员能否关闭相关数据采集功能”……在日常使用中,我们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或许都存在这些疑虑。为了更好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,《规定》明确,针对个人信息,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告知与征得同意义务和匿名化要求;处理敏感个人信息,还应当满足限定处理目的、提示收集状态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等具体要求。
《规定》还强调,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,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,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,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提供。
光明网、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联合出品
监制:张宁、李政葳策划、制作:孔繁鑫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